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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

2020-08-17  957

  为深刻吸取河源市龙川县在建工地建筑模板坍塌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切实做好汕头市在建工地安全管理工作,强化“两会”期间汕头市安全防范工作,汕头市安委办从5月27日起派出三个专项工作组赴各区县、各功能区在建工地开展检查督导工作。

  工作组分别查阅在建工地隐患排查台账、特种作业证件、安全培训记录、会议检查记录等安全生产台账资料,检查升降机、深基坑、起重机、脚手架、高支模体系等关键部位、重点环节、重要工序,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,对检查中发现未落实未完善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环节部位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,提出指导意见,并要求立即整改。

  工作组指出,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,落实责任,在安全生产下真功夫、动硬措施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“安全三问”、落实“六个一”,建立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头。要坚持底线思维,强化风险意识,摸清本企业风险隐患底数,建立风险隐患“一本账”,对本企业的最大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、手上有招,坚持用“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”,真正把安全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、成灾之前,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。要强化安全培训教育,做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化、常态化,特别要加强新招员工、转岗员工和外来承包商及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,使每一名员工都能熟悉相应岗位和处置措施,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,自觉遵守制度规定,严守作业规程,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类“三违”行为。

  工作组强调,当前汕头市已经进入“龙舟水”主汛期,各地、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单位、重点环节,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。特别是对易受山体滑坡、坍塌和泥石流影响的施工工地、生产作业现场要加强监测监控,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,对室外高空作业、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,要落实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安全管控措施,坚决防控建筑工地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